1.对在我区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(含)以下家用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并在廊坊上牌照,给与相应优惠补贴。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,每购1辆10万元以下新车,补贴1500元;每购1辆10万元(含)-20万元新车,补贴 3000元;每购1辆20万元(含)以上新车,补贴5000元。
2.每单消费限领取一次补贴。